专业网络服务提供商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域名注册信
信产部、公安部全面开展依法打
“感恩回报,传递激情” —书生
关于2009年春节期间公司有关活
关于总部基地机房升级断网通知
关于网通服务器迁址的紧急通知
国研IDC机房进行设备升级割接通
关于上调中文域名注册和续费价
英文CN域名规则调整通知
关于部份服务器升级南北双通服
首页帮助中心政策法规正文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信息产业部应当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信息产业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予以批准的,出具批准意见书;不予以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保证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公平、合理地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方便的域名服务。
    无正当理由,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不得擅自中断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域名注册服务。
    第十九条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平、合理地为用户提供域名注册服务。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的手段要求用户注册域名。  
    第二十条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或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与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合作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在变更或终止后三十日内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配置必要的网络和通信应急设备,制定切实有效的网络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制度。 
    因国家安全和处置紧急事件的需要,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服从信息产业部的统一指挥与协调,遵守并执行信息产业部的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 信息产业部应当加强对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纠正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第三章 域名注册

    第二十三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域名注册实施细则,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施行。
    第二十四条 域名注册服务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
    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对部分保留字进行必要保护,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施行。  
    除前款规定外,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预留或变相预留域名。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在提供域名注册服务过程中不得代表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域名持有者。
    第二十六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公布域名注册服务的内容、时限、费用,提供域名注册信息的公共查询服务,保证域名注册服务的质量,并有义务向信息产业部提供域名注册信息。 
    未经用户同意,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将域名注册信息用于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本新闻共5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4  5  

Copyright © 2000 - 2008 北京贰度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Morecn.Inc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5007082号